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《辽宁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| 信息索引号: | SCZJ/2024-00064 | 公开时限: | |
| 发布部门: | 北镇市财政局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| 发文编号: | 辽财税规〔2024〕6号 | 发文日期: | 2024-09-25 |
| 公开范围: | 公开 | 查阅次数: | 155 |
| 信息分类: | |||
| 信息名称: |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《辽宁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| ||
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《辽宁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市财政局、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,各市、沈抚示范区林草主管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《财政部、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<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4〕15号),省财政厅、省林草局制定了《辽宁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辽宁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
省财政厅 省林草局
2024年7月26日
附件【 辽宁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.pdf 】